关于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确认信息的通知
- 发布日期:2017-09-11
- 采购类别:
- 采购组织:
关于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确认信息的通知
各供应商:
龙江网络电子采购平台已于2016年9月30日正式上线,该平台实现了对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处理、电子询比价、电子竞价谈判等功能。为规范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,保证采购物资供应周期及供货质量,现要求各供应商对下达的采购订单及时进行接收确认(订单下达之日起3日内);对物资发货情况进行确认(订单下达之日起10-15日内);对到货情况进行确认(订单下达之日起30-35日内将分公司到货确认单进行上传)。以上信息确认已列入年度供应商考核,考核标准如下表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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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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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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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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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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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单未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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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达订单超过3天未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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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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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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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单未发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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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达订单(10-15天)未确认发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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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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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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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单未到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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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货后未上传到货确认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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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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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到货周期未到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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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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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6-7月采购订单执行情况统计表》
集中采购部
2017年8月31日